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8年挂牌成立,下辖城区、海丰、陆丰、陆河4个基层人民法院,13个人民法庭。全市法院现有在职干部496人,其中,中院112人。
汕尾中院内设政治处、监察室、研究室、办公室、审判管理办公室、立案庭、刑事审判第一庭、刑事审判第二庭、民事审判第一庭、民事审判第二庭、民事审判第三庭、行政审判庭、审判监督庭、执行一庭、执行二庭、执行三庭、法警支队、司法行政装科、机关服务中心19个职能部门
建院以来,汕尾市两级法院坚持“公正司法、一心为民”的指导方针,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,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。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,依法履行审判职责,为促进发展、保障改革、维护稳定,建设平安汕尾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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